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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医疗器械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5-02-11   点击数:

一、购入的药品器械及医用材料,由保管员按原始票据清点验收入库。

二、保管员对药品器械及医用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负责检查、验收,发现不符合或无批准文号的药品应拒绝入库。

三、购回的药品器械及医用材料应立即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做好入库药品器械及医用材料的数量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四、药品应按性质分类保管,排列整齐,并注意温度、湿度、通风、采光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变。

五、发现过期失效、霉变、破损的药品,应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六、药品的发放应遵循 “先进先出”“效期近者先出”“易变质者先出”的原则。

七、库存药品器械及医用材料每半年应盘存一次,必须账实相符。

八、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闭,并注意防火、防盗,保证药库安全。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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