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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卡病毒疾病相关知识宣传

作者:   时间:2016-04-11   点击数:

2014年以来,美洲多个国家发生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地的多个国家和地区也有输入病例报告。2015年巴西开始出现寨卡病毒感染疫情。2016年1月,已有24个国家和地区有疫情报道,其中22个在美洲,欧洲多国也有报道,有蔓延全球之势。最新报道:截止2016年2月23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国浙江省新发现两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至此,我国大陆已经确诊五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此前,我国江西省、广东省和浙江省已各确诊一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那么什么是寨卡病毒病,它的危害究竟又有哪些呢?

一、定义:

寨卡病毒病(Zika Virus Disease)是由寨卡病毒(Zika Virus)引起并通过蚊媒传播的一种自限性急性疾病。

二、临床表现:

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关节痛、肌肉痛、结膜炎等。感染寨卡病毒后,约80%的人为隐性感染,仅有20%的人出现上述临床症状,一般持续2-7天后自愈,重症和死亡病例少见。寨卡病毒感染可能导致少数人出现神经系统和自身免疫系统并发症,孕妇感染后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三、传染源和传播媒介

1.传染源: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

2.传播媒介:埃及伊蚊为寨卡病毒主要传播媒介,白纹伊蚊、非洲伊蚊、黄头伊蚊等多种伊蚊属蚊虫也可能传播该病毒。

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的广大区域。

3.传播途径

(1)蚊媒传播为寨卡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2)人与人之间的传播。

a.母婴传播:曾自孕妇胎盘中检测出寨卡病毒,提示寨卡病毒可通过胎盘由母亲传染给胎儿。此外,有寨卡病毒血症的孕妇,可能会在分娩过程中将寨卡病毒传播给新生儿。在乳汁中曾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寨卡病毒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b.血液传播和性传播:寨卡病毒有可能通过输血或性接触进行传播。截至目前,已各报告1例可能通过输血传播和性接触传播的病例。

4.人群易感性

包括孕妇在内的各类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四、诊断

寨卡病毒感染以症状和流行病史为诊断基础(比如,蚊子叮咬,或者到已知存有寨卡病毒的地区旅行)。寨卡病毒病的检测方法包括病毒核酸检测、IgM抗体检测、中和抗体检测和病毒分离等。寨卡病毒与黄病毒属其他病毒具有较强的血清学交叉反应,目前主要采用病毒核酸检测。

五、治疗

本病一般为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针对该病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临床上主要采取对症治疗。对症退热治疗不建议使用阿司匹林,可以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小头畸形肯定对生长发育有影响,具体影响要进一步观察。

六、预防

目前无疫苗。减少寨卡病毒感染来源(去除和改造滋生地)以及减少蚊虫与人的接触可减少感染发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使用驱虫剂;穿戴尽可能覆盖身体各部位的衣服,而且最好是浅色衣服;采用纱网、门窗紧闭等物理屏障;蚊帐内睡觉。另外较为重要的是将水桶、花盆或者汽车轮胎等可能蓄水的容器实施排空、保持清洁或者加以覆盖,从而去除可使蚊虫滋生的环境。要保护自己免患寨卡病毒和其他蚊媒疾病,采取上述措施,避免受到蚊子叮咬。孕妇或者计划怀孕的妇女应当遵循这一建议,当前往已经出现寨卡病毒疫情的地区旅行时也可征求当地卫生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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