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入的药品器械及医用材料,由保管员按原始票据清点验收入库。
二、保管员对药品器械及医用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负责检查、验收,发现不符合或无批准文号的药品应拒绝入库。
三、购回的药品器械及医用材料应立即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做好入库药品器械及医用材料的数量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四、药品应按性质分类保管,排列整齐,并注意温度、湿度、通风、采光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变。
五、发现过期失效、霉变、破损的药品,应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六、药品的发放应遵循 “先进先出”“效期近者先出”“易变质者先出”的原则。
七、库存药品器械及医用材料每半年应盘存一次,必须账实相符。
八、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闭,并注意防火、防盗,保证药库安全。
2011年4月12日
上一条: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管理和医疗统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
下一条: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医务室消毒隔离办法(试行)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版权所有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皖ICP备06014220号